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潼南成功调解一起农资纠纷
发布时间:2017-12-27 10:29:14    作者:    来源:    点击:3056


20171211,潼南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桂林街道办事处双坝村张某投诉,称其与姜某在本村农药经销商处购买农药使用12天后一万六千株辣椒苗和茄子苗出现叶黄现象,出现死苗现象,怀疑是药害造成,请农委进行调查。农委立即组织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、蔬菜所、植保站的调查组进行实地查看,经过调查该事故由于农药经销人员指导不当,以及育苗大棚温度过高造成的药害事故。

执法人员随即组织当事人、农药经销商实地查看并进行协商,农药经销商与种植农户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,由农药经销商赔偿姜某5000元整人民币、赔偿张某1500元整人民币,一次性给予种植农户进行补偿。日前,农药经销商已将赔偿款如期足额兑付给种植农户。透过此事故,全区的农药经销商和使用者都应在售种、用前仔细阅读农药标签和使用说明书,以减少农药药害事故的出现,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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